荆门市公证处招聘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荆门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名工作人员。
一、招聘条件
1. 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3年10月01日以后出生);
2.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无不良社会记录;
3.热爱并忠诚公证事业,有开拓创新和吃苦耐劳精神;
4.善于沟通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,书写流利、工整;
5.熟练操作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,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;
6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处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,解答公证业务咨询,代写申办公证的有关材料;
2.接待公证申请人,审核当事人的资格和所提交的材料,协助公证员调查、取证,进行现场勘验,制作谈话笔录;
3.整理、装订公证卷宗,统计公证事项;
4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式
(一)报名
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:
1.招聘工作人员简历一份;
2.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(均需提交原件核对);
3.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
(二)考试
考试为面试。按照1:3的比例,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六名的,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。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考察
选择面试成绩前三名作为考察对象。考察方式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和试用的方式进行,试用期为一个月。
(四)聘用
试用合格的,由本处选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。
四、聘用期限
聘用期限为2年,期满可以续聘。
五、工资待遇
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本处有关规定执行,总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,并按规定交纳“五险一金”。
六、报名时间
2019年4月8日至4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。
七、报名地点
荆门市公证处(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5号)。
联系电话:(0724)23309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