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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公证处学习司法部“五不准”迅速、认真
更新时间:2017-08-19 01:37:10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
      《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“五不准”通知》8月14日刚在“湖北律师公证管理”微信群出现,荆门市公证处行动迅速,一是立即将《通知》转发至“荆门市公证处”微信群,提出学习任务,要求学习情况当晚有回音。二是将《通知》原文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,让前来咨询、办证的群众都明白、知晓。
      
       三是15日中午,利用休息时间集中全体人员在会议室集体学习。大家边学习边讨论,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对应注意的事项一一进行梳理,明确不能办理的几种情形。大家纷纷表示:司法部出台的“五不准”非常及时,既对公证机构、公证员的执业行为指明了方向,同时能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,防范公证执业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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