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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市公证处组织学习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
更新时间:2021-09-02 06:31:08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
  近日,荆门市公证处组织全体公证人员专题学习司法部《关于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通知精神。
  公证处主任罗新明强调,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把不该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,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,从根本上杜绝“奇葩证明”、循环证明、重复证明。深入推进公证“放管服”改革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、便捷、普惠的公证服务,将《指导意见》全面落实到位。
  全体参会人员围绕工作中存在那些需要改进的问题、如何向办证群众做好解释、引导工作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。通过本次专题学习,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公证质量和公证责任重要性的认识,树立了以更高质量的公证服务取信于民、服务于民的主人翁意识。(杨晓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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